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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镇宁自治县招聘人才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安排,分别在“中国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人才需求计划,于3月25日至26日通过人博会现场报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规定,现就报名资格审查及有关后续招聘人才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资格现场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试)环节,进入考核(考试)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准考证领取时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5月19 日上午9:00—17:00,领取准考证地点: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二、考核(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

  5月20日(星期六)上午8:00前,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面试考点报到,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超过8:30分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上午9:00按抽签顺序开始面试。

  3、面试地点:镇宁自治县民族寄宿制中学。

  面试成绩达75分(含75分)以上才能按需求岗位计划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学历层次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考察。

  1、根据需求岗位计划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工作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5、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其所读高校院系党委、原工作单位、村(居、社区)委员会出具考察意见;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

  6、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经县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2017届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发现考察对象存在第十二条之规定的;

  (7)经市、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7、考察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20日,考生未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7个以上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如需加试和加试方式,以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项后续招聘信息(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36225153

  监督电话:0851-36222204

   镇宁自治县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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