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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修文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595号)及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

  按照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部署,实行网上申报认定(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条件,修文县户籍的各类人员(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报);户籍不在本县,但在本县工作的各类人员(须持有修文县有效居住证)。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二)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按属地原则选择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确认点,并按照现场确认点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现场确认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时间:9月26日-10月18日(每个工作日7:00-24:00。中国教师资格网于10月1日-10月7日进行网站维护,届时网站暂停对外服务,10月8日上午8:30网站恢复正常访问。)请申请人尽量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http://www.jszg.edu.cn)。

  (三)体格检查

  申请人须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网报成功后,须于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期间自行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近期免冠白底彩照一张(该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须一致)、体检表到修文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格检查。

  2.体检表由申报人员按照申报类别自行下载并用A4纸正反面(双面)打印(见附件),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使用《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小学、初中类别申报人员使用《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

  3.申请人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责任自负,体检费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自行交费。体检期间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大声喧哗,听从医院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4.体检者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熬夜,注意休息,以避免体检有异常。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5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 9:00--12:00、13:00—16:30。越期不再受理,认定不予通过。

  2.现场确认地点: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修文县龙场驿南路4号,大龙财富中心516室)。

  3.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1)身份证明

  申请人户籍为修文县的,提供有效身份证和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户籍为修文县以外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在修文居住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学历证明

  ①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报告(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6)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7)成绩单

  2014年(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需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A4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8)照片

  本人近6个月内的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9)牛皮纸档案袋

  申请人自行准备1个牛皮纸档案袋,用于本人所有申请资料的收装。

  (五)完成认定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员,直接进入认定阶段。修文县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过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修文县人民政府户网站发布结果以通知申请人,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六)证书领取

  拟定于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工作日)。申请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516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其它事宜

  1.高中及职高的教师资格认定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阳市电大内)直接受理。

  2.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3.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修文县龙场驿南路4号,大龙财富中心516室)

  联系人:艾祖刚

  联系电话:0851-82371552

  电子邮箱:715166360@qq.com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iuwen.gov.cn

  附件: 1.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doc(点击下载

  2.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xls(点击下载

  修文县教育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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