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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都匀市招聘特(巡)警大队突击队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92人,报名截至9月11日)

  为增强都匀市社会面治安防控力量,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确保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参加各项安保、警卫活动中的警力保障,打造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特警突击队伍,经都匀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在都匀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突击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92名,其中:男性77名,女性15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复退军人、正在都匀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2020年9月4日前与都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校、职高、中专)。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

  2.具备一定法律知识且无犯罪纪录;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2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2cm及以上;

  5、具有特殊技能或者都匀市公安局辅警岗位特别需要人才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条件;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都匀市公安局一楼大厅。

  3.报名咨询电话:0854—8222051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都匀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突击队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式2份。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4.复退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

  5.都匀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含交通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由所在部门出具工作证明;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2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都匀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突击队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都匀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突击队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加分

  1、加分办法。复退军人、警察学校毕业生、正在都匀市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在总成绩中加5分,同时具备多项条件只能选择一项加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两项之和作为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总成绩计算中,加分不列入笔试成绩折算,直接计入总成绩。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规定所有体能测试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满分400分)

  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女子800米)、1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4折返跑四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都匀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突击队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附件3)。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体能测试准考证》方能参加体能测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者不能参考。

  体能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笔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参加体能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9月。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以及言行举止、心理抗压等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对象为参加面试合格的考生,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令》,考试试卷由市公安局委托第三方负责。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加分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招聘小组指定的市及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2种情形,应聘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治审查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政治审查不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无误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政治审查不合格的,或政治审查合格者弃权的,导致政治审查人选空缺时,由招聘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

  经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小组办公室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由招聘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十、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身份为警务辅助人员,确定聘用后与都匀市公安局或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两年一签,发放统一制式服装。

  十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都匀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由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及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组成,约为4500元。单位部分的五险一金(以征收部门实际征收数额为准)由财政保障,随征收标准调整。都匀市公安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原岗位工资待遇予以发放)。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2.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招聘小组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4.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招聘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8222051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hBa9WvW1sEY4CL_g1F_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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