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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卫生系统2022年局属单位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8人,7月7-8日报名)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系统人才资源,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队伍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瓮安县公开遴选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瓮安县卫生系统2022年局属单位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岗位。

  二、公开遴选职位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职位名额

  本次遴选共有5个单位,共遴选8人。具体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见《瓮安县卫生系统2022年局属单位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遴选对象

  报名对象为瓮安县乡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工作人员。

  (三)公开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卫生工作,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专业条件:以现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为准,转评后取得新专业技术职务者,以转评后职称为准。

  3.年龄及学历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

  4.在乡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工作满5年以上(2017年6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以上(2017年参加工作的,近四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农村免费医学定向生定向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需满最低服务年限(2022年6月30日前满服务期)均可报名;

  7.遴选对象必须符合遴选单位职位性质,本次遴选均为专业技术岗,只能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身份以编制类型为准。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乡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及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通过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广泛宣传后组织实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地点:瓮安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教育室。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瓮安县卫生系统2022年局属单位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表》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单位意见”栏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执业证及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电子证书除外)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复印件须由单位审核人签注“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公章。

  (3)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文件、转正定级文件的复印件各1份(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相同)。

  (5)符合遴选职位其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报名申请后在资格初审期间,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方案,经遴选单位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兼报或改报。

  (2)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具体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同时审核人据实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有经手人据实签名、联系电话,并对出具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3)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各遴选职位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由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若取消该职位的,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5)报名结束,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2022年7月27日17:30

  点前到瓮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1.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12日,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评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及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本次遴选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所报职位所需专业知识与技能,面试考官5-7名。面试考官在纪检监督的监督下,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调。

  面试的方式及内容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临时确定。面试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遴选计划。

  在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时,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遴选下一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必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等待工作人员验证身份证、准考证及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开考时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工龄长者优先;若再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

  (六)体检

  8月23日上午,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患传染性疾病和患影响履职的重大疾病患者,经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遴选资格。

  (七)考察(9月1至9月6日)

  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组织,遴选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的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遴选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确定体检对象环节规定优先原则依次递补遴选对象。

  (八)公示、试用期及调动

  根据遴选各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被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按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遴选对象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被取消的遴选职位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二)遴选工作接受瓮安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遴选各环节相关事宜都将在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因报考人员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报考人员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五)被遴选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并签定承诺,到新单位后,根据单位空岗情况及事改任职条件参与竞聘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本次遴选人员到新单位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七)遴选方案未尽事宜及遴选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方式:

  县卫生健康局:0854-2819975

  县医疗保障局:0854-2789126

  监督电话:0854-2819966(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科)

  附件:

  附件1:瓮安县卫生系统2022年局属单位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瓮安县卫生系统2022年局属单位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年度考核证明(模板).docx(点击下载

  附件4:瓮安县卫生系统2022年局属单位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瓮安县卫生健康局   瓮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信息来源:http://www.wengan.gov.cn/xwdt/tzgg/202207/t20220701_75360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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