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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口县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民营企业: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和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铜仁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铜仁市2017年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7〕1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7年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的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省人社厅对我省民营经济组织职称专项评审工作中以下系列(专业)做如下调整:

  1、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列的中级、初级资格不再开展评审。

  2、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中、初级)、安全专业,通信专业(中、初级)计算机专业、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不再开展评审。

  3、会计系列、统计系列副高级资格采用考评结合方式开展,申报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以上不再开展评审系列(专业)岗位工作的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全国、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原通过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评审取得的资格依然有效。

  (二)民营经济组织经济、会计、统计系列副高级以及工程、农业、工艺美术系列副高级,中级、初级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按属地原则负责组织对本级辖区内组织开展全县民营经济组织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条件

  民营经济组织职称专项评审已开展4年,从2017年起,不再实行首次评审中申报人员不受台阶限制参加评审的政策,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要求,根据学历、资历和工作实绩等条件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资格证书审核

  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要求,对民营经济组织职称开展年审工作,年审中可弱化论文要求,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人工作撰写的工作总结,项目报告、技术报告等视同论文。今年,将对2013年取得资格的初、中、高级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全县中、高级证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审核,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纸质件(附件7)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年审数据批量录入表》电子版(附件8),审核工作原则在11月底前完成。未经审核,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县初级资格证书由人社部门按有关要求审核。

  四、评审工作权限

  江口县工业和商务局负责组织全县民营经济组织中经济、统计系列副高级、工艺美术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

  江口县工商业联合会负责全县民营经济组织中工程、农业系列副高级、中级,会计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作。

  本县负责本辖区民营经济组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实施工作。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内容

  (一)申报程序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请求,填写《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附件1)并提交有关材料,单位核实申报材料后,如实提出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按程序报各级相应职评机构进行政策性审查,出具《委托评审函》上报。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公开”(申报材料、初审结果、评审结果公开)、“两承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推荐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的,须填写《铜仁市2017年度民营经济组织xx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附件6),并以适当方式公示7日,公示情况表及公示结果一并报送。

  (二)申报材料的审核

  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加大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力度,指导和帮助申报人员组织申报材料,更好反映申报人员实际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三)报送材料内容

  1、《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初级职务一式两份,中、高级职务一式三份;申报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请在《评审表》封面左上角注明“破格”。

  2、申报人员所在公司(企业)简介。

  3、表明本人水平的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

  4、单位评议推荐意见推荐意见要具体,实事求是。

  5、申报人和报送单位的承诺书、单位公示材料。

  6、申报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费单位需与申报人员单位一致)及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有关学历、培训、职称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任专业技术职备的任命(聘任)证书复印件。

  8、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申报人员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的材料。如:完成项目、课题等的有关材料,技术报告、经济效益证明、产品推广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的论文等。

  9、《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的ExceL电子表格和《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5)的word电子版。

  以上5—8项各种复印件均须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在每份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供原件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评审材料一经报出,一般不再补报任何材料。

  10、每个申报职称人员需准备l寸蓝底近期免冠照2张,每人用一个信封装好,信封表面写清楚姓名、单位名称申报专业、申报级别及联系电话,如果是单位统一报送的,需将照片汇总后按照要求统一报送。

  答辩对象、答辩时间和地点由评委会工作组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保持电话畅通。

  六、申报时间

  我县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从2017年11月8日开始,到11月18日结束,经济、统计、工艺美术系列申报材料报送县工业和商务局,联系电话(0856)6621630;工程、会计、农业系列申报材料报送县工商业联合会,联系电话(0856)6623788。

  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是职称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人社部门,工业和商务局、工商联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严把职称申报、推荐、初审,评审关。在申报、评审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民营经济组织专韭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x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3、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4、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docx

5、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查表.docx

6、单位公示材料模板.docx

7、xxxx专业技术职务X级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docx

8、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年审数据批量录入表.docx

 

  有关表册及承诺书登陆“铜仁商会网”http://:www.trsgsl.gov.cn、

  “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gkou.gov.cn/下载。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口县工业和商务局

  江口县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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