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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内在活力,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绥阳县县域基础教育资源布局优化与质量提升改革实施方案》(绥党办发〔2025〕9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跨校竞聘在编教师到绥阳县第三初级中学任教。为确保跨校竞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竞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竞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学校及计划
本次面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竞聘在编教师共计26名,岗位详见《绥阳县第三初级中学“跨校竞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竞聘对象及条件
(一)竞聘对象
(二)竞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符合《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
3.截至2026年8月5日,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特岗教师”需接转为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且工作满2年。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及以上(基层副高级、定向评价除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放宽到45周岁(即1981年8月5日以后出生)。
5.报考学科岗位应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调动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立案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新参加工作首聘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本县调动进入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2年的,外县调入我县工作时间未满3年的。
5.不符合竞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6.违背师德师风或因其他行为给本地区、本单位(部门)造成负面影响的。
7.在现任学校担任校级领导职务不满三年的。
8.已确定为其他单位拟聘用(调动)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竞聘的。
四、竞聘程序及要求
竞聘工作按照发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竞聘条件、公开竞聘程序、公开竞聘结果“三公开”制度。
(一)发布方案
2026年8月5日,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栏教育板块发布方案。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至8月8日(共2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绥阳中学德润堂。
3.报名方式:个人现场报名。
竞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时,竞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方案》中所规定的竞聘条件和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绥阳县第三初级中学“跨校竞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经学校初审签字盖章后,与竞聘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所提交的竞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竞聘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竞聘人员本人承担。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竞聘人员本人填写,由竞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后视为本人已承诺服从学校职称岗位结构比例职数或岗位设置管理的所有聘用安排。
4.报名所需纸质资料(提供复印件、打印件需使用A4纸张)
(1)《报名表》2份。
(2)审核毕业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3)审核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4)审核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4张及用姓名+原单位名称+本人身份证号码的电子照片。
(6)学校出具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7)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佐证资料复印件。
5.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18788650049、13511844849;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上午09:00 -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提示:竞聘人员报名所需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均为竞聘人员在报名前已取得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开展,审核人员收到竞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竞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竞聘资格;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绥阳县教育体育局统筹指导,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学科知识或综合知识。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学科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本次竞聘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领取笔试准考证:2026年8月9日下午14:00—18:00在绥阳县绥阳中学德润堂领取。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竞聘人员本人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栏教育板块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未参加本次笔试或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下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竞聘岗位计划数2:1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竞聘岗位计划数不达2:1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栏教育板块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无生课堂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本专业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及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栏教育板块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栏教育板块公布。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竞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另行研究决定。
考察工作由绥阳县教育体育局统筹指导,聘用学校具体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政治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栏教育板块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查实有影响调动的行为,取消调动资格;期间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行研究确定。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的,由绥阳县教育体育局按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根据“薪随岗变”的原则,在调入单位以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现聘岗位等级为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按原岗位聘任),调入后在调入单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参与学校空岗补缺公开竞聘。拟调动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其调动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县内外公开选调。放弃调动相应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五、有关要求
(一)“跨校竞聘”有关面试时间、笔试(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事项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栏教育板块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竞聘信息,因考生未关注或未认真阅读《方案》及相关通知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请各位竞聘人员在笔试、面试等期间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竞聘学校。因无法与竞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竞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跨校竞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竞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跨校竞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51-26221430、0851-26224899。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本次“跨校竞聘”工作解释权归绥阳县教育体育局,未尽事宜由绥阳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
附件1:.绥阳县第三初级中学“跨校竞聘”教师岗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2:绥阳县第三初级中学“跨校竞聘”教师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suiyang.gov.cn/zwgk/zdlygk/jy/202608/t20260805_90699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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