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实做好我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录用。
二、岗位工作主要职责
聘用人员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民政府的共同管理下,主要承担乡内公务用车驾驶、车辆日常维护等工作,服从乡人民政府统一调度安排。
三、招聘对象
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2.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3. 失地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4.纳入脱贫户(监测户)对象失业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1.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要求男性,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有1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身体健康,能适应户外及临时加班工作要求。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脱贫户(监测户)。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8日。
报名地点:十字乡党政办。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和无犯罪证明,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
联系人:张紫
联系电话:0851-34288118
2.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结束后,由乡党政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间,不合格者现场告知。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与进取心,遇到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进行考察。
4.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结果,经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5.公示
对经过面试、会议研究确定的人选在十字乡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十字乡党政办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安排就职。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来源
1.聘用人员与十字乡签订聘用协议,并服从乡人民政府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履职不力、不能胜任工作的,可对其解聘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原则上合同期限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行为或不胜任本职工作,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协议或不再续签聘用协议。聘用期间考勤按照十字乡的考勤制度执行。
七、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十字乡人民政府所有。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NXKaQwVCdp2NsOeXK2Bw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