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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15000名消防员的公告(贵州310人,7月20-9月30日报名)

报名网站:点击进入
报名时间:7月20日23时后、9月30日18时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 告

  2020年 第4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020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法规政策,现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方式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15000名,其中:公开招录社会青年5000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5000名、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4894名、专项招录原公安消防部队解约定向培养士官106名。具体招录计划见附件1。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5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专项招录原公安消防部队解约定向培养士官须为所依托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0年7月20日23时后、9月3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9月10日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见附件2。

  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按照类别选择“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解约定向培养士官”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解约定向培养士官直接进入专项报名通道,仅限报考生源地省份消防救援队伍。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

  招录对象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须知》,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招录对象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各省级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级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级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9月20日前申报,9月21日0时起不再受理。

  (三)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省级招录办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4)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历次消防员招录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和2019年第二次消防员招录中公示录用未报到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各地考核项目顺序、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招录办发布。

  (一)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省级招录办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5)。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四)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女消防员计划单独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20%的数量(具体由各省级招录办确定)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通告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目录见附件6)、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2.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3.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解约定向培养士官经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公示录用。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1年的入职培训。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入职培训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复审复查合格的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对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急管理部、省级应急管理厅(局)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督举报电话由应急管理厅(局)公布。

  附件: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2020年队伍消防员招录计划(点击下载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计划
项目省份 招录计划(名) 消防救援队伍(名) 森林消防队伍(名)
总计 社会青年 退役士兵 高校应届毕业生 解约定向培养士官 小计 社会青年 退役士兵 高校应届毕业生 解约定向培养士官 小计 社会青年 退役士兵 高校应届毕业生
总  计 15000(含女10) 5000(含女4) 5000(含女2) 4894(含女4) 106 11500 3830 3835 3729 106 3500(含女10) 1170(含女4) 1165(含女2) 1165(含女4)
北京 300(含女3) 100(含女1) 100(含女1) 100(含女1)   150 50 50 50   150(含女3) 50(含女1) 50(含女1) 50(含女1)
天津 460 150 150 160   460 150 150 160          
河北 510 170 170 170   510 170 170 170          
山西 300 100 100 100   300 100 100 100          
内蒙古 910(含女2) 305(含女1) 303 302(含女1)   330 110 110 110   580(含女2) 195(含女1) 193 192(含女1)
辽宁 490 160 170 160   490 160 170 160          
吉林 575(含女2) 195(含女1) 190 190(含女1)   260 90 85 85   315(含女2) 105(含女1) 105 105(含女1)
黑龙江 1095(含女3) 365(含女1) 365(含女1) 365(含女1)   450 150 150 150   645(含女3) 215(含女1) 215(含女1) 215(含女1)
上海 300 100 50 150   300 100 50 150          
江苏 1050 350 375 325   1050 350 375 325          
浙江 540 180 205 155   540 180 205 155          
安徽 400 134 133 122 11 360 120 120 109 11 40 14 13 13
福建 670 227 226 217   470 160 160 150   200 67 66 67
江西 415 139 138 138   390 130 130 130   25 9 8 8
山东 420 140 135 88 57 420 140 135 88 57        
河南 510 170 170 145 25 450 150 150 125 25 60 20 20 20
湖北 560 187 186 187   510 170 170 170   50 17 16 17
湖南 305 102 101 102   270 90 90 90   35 12 11 12
广东 570 190 190 190   570 190 190 190          
广西 270 90 90 90   270 90 90 90          
海南 120 40 40 40   120 40 40 40          
重庆 275 88 89 85 13 250 80 80 77 13 25 8 9 8
四川 795 261 273 261   400 130 140 130   395 131 133 131
贵州 310 105 105 100   310 105 105 100          
云南 850 284 282 284   330 110 110 110   520 174 172 174
西藏 230 76 78 76   180 60 60 60   50 16 18 16
陕西 330 110 110 110   330 110 110 110          
甘肃 740 250 245 245   440 150 145 145   300 100 100 100
青海 110 35 35 40   110 35 35 40          
宁夏 130 45 45 40   130 45 45 40          
新疆 460 152 151 157   350 115 115 120   110 37 36 37
说明 1.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计划(男性11500名):山西含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代招60名(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各20名),辽宁含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代招90名(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各30名),山东含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代招150名(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各50名),河南含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代招150名(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各50名),江苏含为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代招150名(社会青年50名、退役士兵75名、高校应届毕业生25名),浙江含为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代招150名(社会青年50名、退役士兵75名、高校应届毕业生25名),甘肃含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代招160名(社会青年55名、退役士兵55名、高校应届毕业生50名)。
2.森林消防队伍招录计划(男性3490名,女性10名):北京含为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代招10名(社会青年3名、退役士兵4名、高校应届毕业生3名);黑龙江含为森林消防局大庆航空救援支队代招15名(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各5名),安徽含为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代招40名(社会青年 14名、退役士兵13名、高校应届毕业生13名),江西含为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代招25名(社会青年9名、退役士兵8名、高校应届毕业生8名),湖北含为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代招50名(社会青年17名、退役士兵16名、高校应届毕业生17名),湖南含为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代招35名(社会青年12名、退役士兵11名、高校应届毕业生12名),河南含为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代招60名(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各20名),重庆含为西藏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代招25名(社会青年8名、退役士兵9名、高校应届毕业生8名),四川含为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代招100名(社会青年33名、退役士兵34名
、高校应届毕业生33名)、为西藏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代招25名(社会青年8名、退役士兵9名、高校应届毕业生8名),云南含为森林消防局昆明航空救援支队代招110名(社会青年37名、退役士兵36名、高校应届毕业生37名),甘肃含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代招60名(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各20名)。森林消防局机关代招10名女消防员(北京3名,内蒙古2名、吉林2名、黑龙江3名)。

  2.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点击下载

一、 专业范围和遴选条件
申报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消防员招录对象,须 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短期内无法补充的专业人才,且具备消防 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消防救援 特种车辆维修等)和实战经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 相应专业操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 取得国家、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或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二、 审批程序
(一) 个人申请。报名对象向省招录办提交书面申请,提供 本人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 组织推荐。由省招录办组织资格审核、专业技能测试, 公示无异议后报应急管理部。
(三) 审批扌艮名。应急管理部审批确定为特殊专业人才招录 对象的,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后续体格检查、体能和岗位适 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四) 专项考核。各项招录考核测试合格的,由消防救援局、 森林消防局集中组织专项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消防员招录知情书(点击下载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点击下载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点击下载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消防救援 森林消防
本科 专科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2 机械设计与制造   560101  
3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60102  
4 土木工程 081001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6 通信工程 080703  
7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1  
8 基础医学 100101K  
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10 运动训练 040202K 660302
11 体育教育 040201 670114K
12 计算机信息管理   610203
13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600409  
14 飞机部件修理   600411  
15 林学 090501    
16 森林保护 090503    
17 森林资源保护   510203  
18 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   510208  
19 森林消防   680110K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联系方式(点击下载

  应急管理部

  2020年7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xfyzl.119.gov.cn/cms/page/5c122c3fc0534585b5d2135f3b27ec76.html?id=408e66c08236460ab29cb9f3b0d448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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