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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15人)

21年贵州特岗教师备考资料及信息群:835671034

贵州特岗教师笔试培训(专业课程,综合课程):进入查看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1〕23号)、《贵阳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等精神,为做好观山湖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观山湖区共计划招聘国家“特岗计划”教师1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观山湖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7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

  (五)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六)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招聘教师要结合我区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要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我区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我区“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操作方案、《招聘一览表》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7日9:00至2021年6月29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 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

  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81号观山湖区第七中学(三号门进入)室内篮球馆

  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留存)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网页截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录取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我区对考生建立报考档案。

  (四)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试卷、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我区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7月15日至7月18日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117.135.237.12:8080/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请考生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3.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学科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政治(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治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4.笔试成绩由区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区教育局人事科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我区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我区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1日前。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六)体检

  1.体检时间:面试结束后发布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前述规则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区教育局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和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区教育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区教育局于2021年8月15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区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1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服务期(聘任期)内纳入我区教师队伍统一管理。

  (二)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区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本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六、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本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筑府办发〔2005〕31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区教育局、招聘单位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合同中应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约定12个月试用期。

  (三)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严格执行《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等规定,根据各级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各地实际做好防控措施。通过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方式,做好应急预案,扎实抓好考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教师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四)观山湖区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观山湖教育局唯一官方公众号“观山湖教育”(微信号:gygsh-edu)、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uanshanhu.gov.cn)或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咨询。

  (五)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85280302

  贵阳市教育局人事处:87989391

  观山湖区教育局人事科:84119002

  观山湖区教育局监察室:84119016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  15172527959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观山湖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表:1.观山湖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 观山湖区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点击下载

  3. 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凡报名参加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报考指南、考务通知、防控要求、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签署《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市州旅居史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九)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再次接受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考试。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未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观山湖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www.guanshanhu.gov.cn/xwzx/tzgg/202106/t20210623_68789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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