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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警察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10人)

本次招考报名指导及备考资料领取:点击咨询


  贵州警察学院坐落于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校园占地面积36.79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437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师240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33.33%,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占比83.75%,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52.5%。学院设有10个教学单位,开设14个本科专业,涵盖公安学、公安技术等多个领域。其中,公安学为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学科,刑事科学技术为省级重点学科;治安学、公安管理学、侦查学和刑事科学技术等4个专业被评为省级一流专业。

  学院历经75年的建设与发展,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公安政法人才。建校以来,累计为省内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输送5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培训在职民警7万余人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人才兴校战略,着力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推动贵州警察学院在新时代高质量有特色发展,现将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含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4名)。学院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在招聘岗位需求总量内对各岗位需求指标进行调剂。

序号

岗位类别

学科要求

招聘人数

学历

学位

聘用岗位

备注

1

01专业

技术岗位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9网络空间安全

3

博士

研究生

博士

专业技术

七级


 

2

02专业

技术岗位

0403体育学

0452体育

2

博士

研究生

博士

专业技术

七级


 

3

03专业

技术岗位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1

博士

研究生

博士

专业技术

七级

中共

党员

4

04专业

技术岗位

0402心理学

0454应用心理

1

博士

研究生

博士

专业技术

七级


 

5

05专业

技术岗位

0306公安学

0838公安技术

1

博士

研究生

博士

专业技术

七级


 

6

06专业

岗位

0301法学

1

博士

研究生

博士

专业技术

七级


 

7

07专业

技术岗位

0906兽医学

0952兽医

1

博士

研究生

博士

专业技术

七级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4.具有引进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副教授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教授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应聘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经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2)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3)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公安厅网站(http://gat.guizhou.gov.cn)、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pc.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

  gzjcxyrsc@foxmail.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姓名+岗位名称+所学专业。

  1.《贵州警察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2.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大学本科起);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简历。

  (三)资格初审

  按照“成熟一批、办理一批”的原则,及时通过官网发布引才工作开展情况公告。资格初审由贵州警察学院组织实施。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开展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的,由审核人员初定为不符合岗位需求,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应聘人员仍认为其研究方向与需求专业一致的,须提供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的两项以上代表业绩(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之二: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作为排名前三的主要参与人或主持厅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成果和发明专利;博士毕业论文等)作为佐证资料。学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pc.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开展现场资格复审,除提供网上报名时1至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教育部学历、学位在线认证报告;

  2.科研成果;

  3.职称、执业、奖励等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具体时间等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pc.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学院政治部人事处0851-85405349。

  (五)试岗

  试岗由贵州警察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试岗环节,根据专业情况,在学院相关部门试岗10个工作日,开展试岗试讲等工作。试岗期间就餐享受学院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住宿由学院免费提供。

  试岗结束后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试岗人员分数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由贵州警察学院组织实施。

  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能力考核的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试岗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之和,试岗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3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70%。满分100分,及格分为80分及以上。试岗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s://www.gzpc.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人民警察岗位)执行。即: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可复检一次。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在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s://www.gzpc.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政治考察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文件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学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未能提交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根据公安机关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政审不合格的人员。

  14.家庭成员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示和聘用备案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公安厅网站(http://gat.guizhou.gov.cn)、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pc.edu.cn/)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办理备案手续的相关材料,视为本人放弃拟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待遇

  (一)岗位聘用

  事业编制身份,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未取得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根据学院岗位空缺情况,3年内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副高)待遇。在3年内未通过副教授资格评审的,聘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已具备副教授资格的,聘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副教授相关待遇;已具备教授资格的,聘到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享受教授相关待遇。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享受警衔津贴。按规定享受贵州省相关人才待遇。

  (二)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

  根据博士研究生个人业绩成果分为A、B、C、D四类,提供相应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具备副教授和教授任职资格的博士,在对应A、B、C、D四类博士安家费待遇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额安家费,具体数额及发放方式按照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A类博士

  1.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学科SCI或S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在本学科SCI、SSCI(不含扩展版、增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SCI或SSCI二区一篇),或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发表论文3篇;

  (3)主持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并在本学科SCI二区、SSCI二区、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发表论文1篇;

  (4)主持国家级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1项;

  (5)国家级成果奖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省部级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B类博士

  1.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学科SCI或S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在本学科SCI、SSCI、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发表论文2篇;

  (3)主持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并在本学科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4)省部级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C类博士

  1.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学科SCI、SSCI、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1篇,或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

  (2)主持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

  (3)省部级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D类其他博士

  对于不满足A、B、C三类但毕业于国内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待遇。

  以上所列业绩成果均要求近5年获得。论文均要求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视同于第一作者),论文分区认定参考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项目均要求为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完成1项或多项国内发明专利等同于1篇国内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要求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

  成果突出,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的特需人才,采取“一人一议”方式引进。

  六、相关要求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按要求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与学院签订《贵州警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8年(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算),教学、科研等任务在协议中约定。

  (三)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有违纪违规情况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招聘过程中出现空缺岗位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可按照考核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违纪违规、学术不端、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院纪委全程监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四)学院政治部人事处联系电话:0851-85401882、0851-85405349。

  (五)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851-85407455。

   

  附件:贵州警察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贵州警察学院

2025年5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505/t20250516_87882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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