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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黔东南州施秉县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2〕20号)、《黔东南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黔东南党办发〔2013〕26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和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施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23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施秉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岗位

详情见附表《黔东南施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7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具体放宽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1);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5.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6.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未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并通过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向社会公布引进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到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县人社局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20日 

报名地点:施秉县人民政府二楼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施秉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对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低于引才计划数的职位减少引才计划数;无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该岗位取消。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要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资格审查);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交《黔东南施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原件1份。

县人社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20日。 

资格审查地点:施秉县人民政府二楼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岗位报名审核通过情况将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进行公示。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施秉县委组织部、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指导,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采取直接面谈或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施秉县委组织部、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职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由组织、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专业测评)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将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式两份。

《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需按《就业意向书》约定金额支付违约金,并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面试成绩、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施秉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对于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工作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施秉县委组织部、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施秉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待2017年7月取得报考岗位所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再组织进行体检、考察。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施秉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5.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6.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参加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7. 截止2017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8.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9.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10.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职称(技术职务)、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11.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学历)与最终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书的专业(学历)不相一致,不符合所报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

12.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3.经施秉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施秉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施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公开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聘用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九、特别说明

报考施秉县第一中学教师类岗位待遇保障政策:

符合《施秉县第一中学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引进渠道及方式要求,引进的“211”院校师范专业的毕业生,达成协议并被录用的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除按贵州省黔东南州政策标准执行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补助

引进“211”院校师范专业的毕业生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获得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引进 “211”院校师范专业的毕业生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一本学士学位)的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

2.住房奖励

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第一中学的教师,在服务期间免费提供70平方米左右公寓供其居住。

3.生活保障

实施家属随迁政策。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第一中学的教师家属按有关规定办理落户,子女可在县内择校入学。配偶申请调入我县工作优先予以考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协调办理随调手续。随调人员是行政编制的,在有行政空编的情况下可调入行政单位,在没有行政空编的情况下可占用事业编制调入行政或其他事业单位。随调人员是事业编制的,可调入对应的事业单位或教育系统。

4.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第一中学公办在职高中优秀教师可以按照本人所获得的职称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

5.相关规定

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第一中学的教师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安家补助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兑现20%,安家补助在试用期满后当年兑现40%,试用期满后次年兑现40%。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人才引进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人才引进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本次人才引进招聘考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如在报州行文聘用前有未招满的岗位,在2017年度内,原招聘计划继续有效,招聘责任单位可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再次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

(三)中共施秉县委组织部、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吸收引进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中共施秉县委组织部、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422983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附件:附件1:黔东南施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附件2:黔东南施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3:就业意向书.(点击下载

贵州公务员面试名单,资格复审公告

公务员培训后再 缴费

附件:  (以下7个附件打包下载))
1.贵阳市2017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贵阳市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复审材料准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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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贵阳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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