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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素质教育教学专业化人才回归镇远,蓄智助力镇远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系统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在编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制定如下:
一、考调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2.坚持空编可进,服从调剂。
3.坚持综合考察,择优引进。
4.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考调对象
在镇远县以外工作的在编、在职(岗)的中小学教师(不含自行聘用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镇远县籍(籍贯、原户籍或现户籍为镇远县,下同)人员或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下同)为镇远县籍、镇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育教学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工作适应性、相融性。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服从工作安排,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不满三年的,已转正定级且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6.以上“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7月15日。
(二)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1981年7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资格要求:均须具有相关教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党籍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任职或服务年限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
四、考调程序
本次人才考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申请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
(一)申请报名。有意向且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从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镇远县2026年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在编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于2026年7月15日前发送到县教育局邮箱,邮箱号:726642687@qq.com。
(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核贯穿于考调工作全过程,申请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如下:
1.报考人用于报名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2.报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符合考调基本条件的佐证材料,如:申报人或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下同)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证明材料及县级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附件4),申请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等。
4.报考人符合考调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如: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蓝底2寸证件照4张。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17日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镇远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办公室(镇远县舞阳镇文德社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电话:0855-5720954
(三)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采取现场抽题、备课、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重点考核综合素质、业务水平、专业素养及其他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领取事宜等将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备注:本次考调不设开考比例,但规定合格分数。面试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四)组织体检。根据本《公告》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镇远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在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及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成员一般为党员,且需要熟悉干部人事工作及本次人才回引相关业务的人员)。可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业务能力是否与回引岗位相适应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六)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相关人员考调资格。
(七)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中共镇远县委编办、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远县教育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考调手续。考调人员在镇远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与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五、考调人员聘用原则
1.坚持身份相符、人岗相适、对等对口、空编聘岗原则。
2.对办理完成考调的教师,原则上保留原岗位等级,如单位因无空岗落聘的,后续有空缺岗位时优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在考调期间,报名人员应时刻关注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镇远教育公众号发布的考调相关信息,凡不能按时参加考察、体检等,或在考调要求的时限内不能办理相关考调手续的,按放弃考调资格处理。在办理考调手续期间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2.申请人员应做到诚信报名。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故随意放弃等故意浪费招录资源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视为永久性放弃考调资格。
3.镇远县纪委监委对考调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5-5722076。
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855-5720954、0855-5722978。
附件1:镇远县2026年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在编教师职位表.et(点击下载)
附件2:镇远县2026年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在编教师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参考模板).doc(点击下载)
附件4:机构编制证明(参考模板).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zygov.gov.cn/xwzx/tzgg/202606/t20260624_90551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