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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协勤人员简章(月26日17:30报名截止)

  为切实推进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实现城乡规划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暨第十一次县长办公会议(务府常议〔2016〕11号)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协勤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公开招聘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协勤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名额

  (一)招聘对象:本县户籍公民。

  (二)招聘名额:公开招聘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协勤人员20名(其中女性2名,男性18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德。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四)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体检合格。

  (五)身体条件适应规划建设执法工作需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六)高中及以上文化,年龄18周岁(1998年7月20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七)优先条件:

  1、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即在笔试和面试两者综合成绩之上直接加5分。

  2、在同等条件下,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并有实践驾驶经验的优先录用。

  (八)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6、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7、有纹身的人员。

  8、其他不宜承担规划执法协勤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1、招聘人员性质:招聘录用的人员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临时人员。

  2、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为1400元;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出勤率等情况确定。同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8:30起—7月26日下午17:30止。报名地点: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办公室(珍珠大桥东面150米处)。

  报名时须交: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原件核验);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大二寸);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7月27日—7月29日。经资格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准考证,发证时间:7月30日上午8:30—11:30。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拟招聘名额,则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考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考试成绩的6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知识为主。笔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下午2:00—4:00,笔试地点: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7月30日下午5:00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男性前30名、女性前5名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听题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16年7月31日上午08:30,面试地点: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当场公布。

  对考试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3日。

  (四)体检

  1、考试综合成绩男性前18名,女性前2名进入体检环节。2、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地点待定)。

  3、体检时间:2016年8月1日上午8:30点(注:所有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8:00到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中,再由相关工作人员带领到指点医院进行体检)。

  4、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5、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招聘简章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聘用环节;体检不合格人员将及时告知其不合格项目。体检一次性进行,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复查,认定为不合格。若人员不足,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依次实行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1、考试综合成绩公示期间(即2016年8月2日—8月3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到综合成绩和体检合格后人员所在乡镇和家庭走访。

  2、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能力以及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优先条件和限制条件等。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1、考试综合成绩男性前18名、女性前2名并经体检合格、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3天(2016年8月4日至8月6日)。

  2、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6年8月7日上午9点召集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并签定《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定《劳动聘用合同》者或指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3、工作地点:本次招聘人员派驻都濡、丹砂、大坪、镇南、浞水五个中队工作。

  4、上岗后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

  (1)本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可解除合同。

  (2)工作期间违法乱纪或徇私舞弊的,主管部门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3)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主管部门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4)政策法律规定需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世礼

  副组长:文明、赵福平、刘海东、韩风

  成 员:黄华云、陈东、田磊、刘海清、汪治勇、申浪

  本《招聘简章》通过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wuchuan.gov.cn/)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cxzjj.mh.gz.cegn.cn/)等媒体予以发布,并在县城区各宣传栏张贴。

  本《招聘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协勤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招聘简章》报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备案。

  咨询电话:0851—25622774、25624582

  监督电话:0851-25621141(县监察局)

  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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