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二、招考数量及岗位条件
|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其他要求  | 
	
| 
	 1  | 
	
	 科研岗  | 
	
	 沉积地质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 
	
| 
	 2  | 
	
	 科研岗  | 
	
	 构造地质学或岩石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 
	
| 
	 3  | 
	
	 科研岗  | 
	
	 地球物理或地热地质  | 
	
	 博士研究生  | 
	
	 1  | 
	
	    | 
	
| 
	 4  | 
	
	 科研岗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理信息系统/矿产普查与勘探  | 
	
	 博士研究生  | 
	
	 1  | 
	
	 三维地质建模、大数据、系统开发及应用方向  | 
	
| 
	 5  | 
	
	 科研岗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博士研究生  | 
	
	 1  | 
	
	 高级职称  | 
	
| 
	 6  | 
	
	 科研岗  | 
	
	 地球物理  | 
	
	 博士研究生  | 
	
	 1  | 
	
	 高级职称  | 
	
| 
	 7  | 
	
	 科研岗  | 
	
	 地质学(地震地质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1  | 
	
	 高级职称  | 
	
| 
	 8  | 
	
	 科研岗  | 
	
	 构造地质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 
	
| 
	 9  | 
	
	 科研岗  | 
	
	 构造地质学(活动构造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1  | 
	
	 博士后  | 
	
| 
	 10  | 
	
	 科研岗  | 
	
	 地质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2  | 
	
	 博士后  | 
	
| 
	 11  | 
	
	 科研岗  | 
	
	 构造地质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博士后  |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力学研究所网站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7日。
2.报名方式:将简历及其他证明材料至dzlxs_hr@163.com,邮件标题为“学历-专业-姓名”。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10-68412306
3.提供材料:个人简历、户口本、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的封面扉页、版权页等。
4.资格审查: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收到的个人简历进行分类筛选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由地质力学研究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经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通过地质力学研究所网站予以公布。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地质力学研究所安排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考工作小组组织考察,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考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由地质力学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最终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报经中国地质调查局和自然资源部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地质力学研究所编制管理,根据事业单位有关政策享受工资福利待遇。